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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5届本科毕业生资格及提前毕业资格申请工作的通知
2025-02-20 08:36  

各学院:

根据我校本科生学籍管理相关规定,为做好2025届本科毕业生资格申请及提前毕业资格申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及要求

1. 2025届本科毕业生资格

毕业班学生在本学期开学初补考结束后,不及格的必修及限选课程累计须不超过16学分,可申请2025届本科毕业生资格,填写《江苏海洋大学本科毕业生资格申请审核表》(附件1)。未达到毕业生资格申请条件的学生(毕业时已达到在校最长学习年限的学生除外),应申请延长修业年限,填写《江苏海洋大学本科生延长修业年限申请审核表》(附件2)。

2.提前毕业资格

非毕业班已经取得预提前毕业资格的学生,在本学期开学初补考结束后,除毕业实习与设计(论文)外,剩余应修课程须不超过12学分,且经所在学院认定所有课程能够在本学期内完成的,可申请提前毕业资格,填写《江苏海洋大学本科生提前毕业资格申请审核表》(附件3)。

二、时间安排

1.学生对照培养方案,结合本人学业完成情况,于2月28日前向所在学院提出2025届本科毕业生资格、延长修业年限或提前毕业资格的申请,填写相应申请表。

2.请各学院于3月5日前完成审核工作,其中附件1由学生所在学院存档,另将附件2、附件3纸质稿及《江苏海洋大学本科生延长修业年限信息汇总表》(附件4)、《江苏海洋大学本科生提前毕业资格信息汇总表》(附件5)纸质稿和电子稿报教务处学籍科。

三、注意事项

1.毕业生资格申请关系到学生后续毕业及学位审核工作,请各学院务必高度重视、精心组织。

2.经审核批准2025届本科毕业生资格和提前毕业资格的学生,将安排进入毕业实习与设计(论文)环节,不再允许申请延长修业年限。

附件:1.江苏海洋大学本科毕业生资格申请审核表

2.江苏海洋大学本科生延长修业年限申请审核表

3.江苏海洋大学本科生提前毕业资格申请审核表

4.江苏海洋大学本科生延长修业年限信息汇总表

5.江苏海洋大学本科生提前毕业资格信息汇总表

江苏海洋大学校长办公室

2025年2月19日

附件【附件1-5.docx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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