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为严肃学籍管理,保证人才培养质量,根据学校相关文件精神,现将2024-2025-1学期本科生学籍处理工作安排如下:
一、学籍处理依据
学籍处理依据江苏海洋大学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执行。
二、学籍处理范围
(一)达到以下条件的在籍本科生(含留学生、“4+0”项目学生),应予延长修业年限。
1.2022级本科生所学必修及限选课程,经补考后累计不及格学分超过24学分;
2.2023级本科生所学必修及限选课程,经补考后累计不及格学分超过20学分。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已达到退学条件,但本人未提出退学申请的在籍本科生(含留学生、“4+0”项目学生),应予退学。
1.在校学习时间超过规定学习年限而未完成学业的;
2.休学、保留学籍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2周未提出复学申请或申请复学经复查不合格的;
3.经过指定医院确诊,患有疾病或者意外伤残无法继续在校学习的;
4.未经批准连续2周或累计50学时未参加学校规定的教学活动的;
5.无正当理由逾期2周未注册而又未履行暂缓注册手续的。
三、工作要求
(一)各学院结合本学期学生报到注册情况,应高度重视,严格审核,确保工作准确无误,认真核查所有在籍本科生(含留学生、“4+0”项目学生)情况,及2022级、2023级本科生学业完成情况,提出延长修业年限学籍预处理结论。同时,要做好相关学生思想工作,及时与学生家长取得联系,履行告知义务。并于10月10日前,将《2024-2025-1学期本科生延长修业年限预处理情况汇总表》(附件1)纸质稿和电子稿报教务处学籍科。
(二)对于达到退学条件的学生,各学院应按以下程序做好相关工作:
1.整理学生达到退学条件的有效证据;
2.学院根据学生实际情况,召开党政联席会议,提出给予学生退学预处理意见;
3.由学院告知学生拟对其做出退学处理的事实、理由和依据,充分听取学生的陈述、申辩。
(1)电话告知。保存与学生本人及家长(法定监护人)通电话的时间及内容记录,形成文字材料。
(2)信函告知。保存告知书内容及邮寄单据。
(3)公告。学院确实无法与学生取得联系的,在本学院网站发布拟给予学生退学预处理公告书(模板见附件2),公示期5个工作日,保存公告截图记录。
请各学院于10月17日前,将《2024-2025-1学期本科生退学预处理情况汇总表》(附件3)纸质稿和电子稿及相关证明材料报教务处学籍科。
联系人:李老师,联系电话:85895111
附件:1.2024-2025-1学期本科生延长修业年限预处理情况汇总表
2.江苏海洋大学本科生拟退学处理公告书(模板)
3.2024-2025-1学期本科生退学预处理情况汇总表
江苏海洋大学校长办公室
2024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