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学校良好教育教学秩序,保障人才培养质量,根据《江苏海洋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经校学籍管理工作委员会各委员投票决定,对达到退学处理条件的本科生予以退学处理,具体情况如下:
胡苏琰,学号2021120746,达到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第三十条第五款退学条件。
魏鑫鹿,学号2022122514,达到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第三十条第二款退学条件。
梁皓,学号2023122180,达到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第三十条第二款退学条件。
罗佳骏,学号2021122403,达到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第三十条第四款退学条件。
学生如对退学处理决定有异议,可在公告发布10个工作日内,向学校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提出申诉(联系电话:0518-85895064)。逾期未提出申诉或申诉无效的学生,学校将按本公告执行。
教务处
2025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