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做好2024-2025-2学期课程考试安排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
本学期公共基础课程考试截止时间2025年6月19日,其他课程考试截止时间为2025年6月24日。
二、考试编排
各学院通过“江苏海洋大学考试信息管理平台”进行考试编排。
学生登录“江苏海洋大学教务在线”查询各门课程的考试时间和地点(查询方式:“江苏海洋大学教务在线”→“江苏海洋大学考试信息管理平台”→课程考试查询栏内输入学号)。
三、考试工作要求
(一)考前宣传教育
学院要开展诚信考试和考风考纪的宣传教育活动。对监考教师、任课教师和有关工作人员加强师德师风教育,不得以任何形式泄漏试题或试题答案。
本学期期末考试继续开展诚信考试,学院可在部分班级、部分课程设立无人监考考场。学院须在考试前向教务处申请并备案。
(二)考试命题
1.试卷命题应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学院应加强命题审核。
2.理论课程以试卷形式(含网络化形式)的期末考核,学院须在考试前两周完成试卷审核,由学院随机抽取一份作为期末考试用卷,从剩余试卷中随机抽取一份作为补考用卷。
3.对于采取论文、作品设计与制作、实践技能操作等非试卷命题的课程,必须明确具体考核内容和评分标准,经学院审核同意后实施,相关资料存档备案。
(三)考试过程组织
1.任课教师应在考试前做好学生考试资格审查,对取消考试资格的,考试前1周通知学生本人。
2.学生携带学生证或身份证参加考试。证件丢失的学生,可提前到所在学院开具身份证明。严禁用校园卡等替代证件。
3.各学院按照教务处下发的公共基础课程、网络化考试课程期末考试安排选派监考教师。
4.课程考试时,任课教师必须到场,负责处理试卷卷面问题。公共基础课程的监考老师须提前30分钟到指定地点领取(苍梧校区设在文通楼106;通灌校区设在明德楼111;宋跳校区设在敦行楼109)。网络化考试课程的监考教师应提前10分钟到达指定考试机房。
5.监考教师须佩戴监考证,在考前到考务办公室领取试卷,要按考试监考须知要求向学生宣读考场规则,认真履行监考职责。
规范考场板书,板书内容如下:
(1)诚信考试,严禁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入座。
(2)考试科目、试卷页码、考试起止时间、考生座位安排的具体内容。
学生应按规定考试时间提前10分钟进入考场,按照监考教师安排就座。迟到30分钟以上或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考试者,按缺考处理。考试开始30分钟后,方可交卷离开考场。未交卷且未经监考教师允许擅自离开考场的,不得重新进入考场继续答卷。
6.期末考试期间,实行校、院两级巡考制度。校级巡考组由校领导、学院党政负责人和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院级考试巡考由各学院组织。
(四)试卷批阅、成绩录入及试卷存档
任课教师应在课程期末考核后5天内完成成绩录入,并打印、提交课程成绩单。
四、注意事项
1.加强期末考试管理工作。各学院要严格执行《江苏海洋大学本科课程考核管理实施细则》(江海大教〔2023〕2号),加强课程考试过程管理,周密安排考试工作。
2.教务处和各学院分别负责将公共基础课程、其他课程考场教室安排发送信息化中心,保证考试期间考场的信号屏蔽和考试全程监控。
3.因故不能按时参加期末考试的学生,须在考试前提出书面暂缓考试申请,经审核通过后方可生效。
4.各学院要做好试卷命题、审核、印刷及考试组考等环节的安全保密工作。严禁遗漏、泄漏、私拿、私存试卷,确保试卷印刷、装订、转运过程中的试卷安全保密。
教务处
2025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