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充分体现“以生为本”的教育教学理念,给学生提供更多自由选择的机会和良好的个性发展空间,进一步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和主动性,合理调配教学资源,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根据《江苏海洋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修订)》(江海大〔2024〕60号),现将2025年本科生转专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则
转专业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江苏海洋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修订)》(江海大〔2024〕60号)相关规定执行。
二、转专业类型
选拔性转专业。
三、转专业资格
(一)大一、大二、大三(五年制的专业含大四)各年级本科生,本次均可按相应要求申请转专业。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不能申请转专业:
1. 入学未满一学期的学生;
2. 艺术类、体育类、中外合作办学类专业与其他专业之间申请跨类转专业的学生;
3. 专转本、对口单招、现代职业教育体系试点项目等以特殊招生形式录取的,国家有相关规定或录取前学校有明确规定的学生;
4. 正在休学或保留学籍的学生;
5. 按学籍管理规定应予退学的学生。
四、工作程序
(一)转专业宣传
5月20—25日,各学院组织开展转专业宣传。向学生公布经学校审定的转专业实施方案(见附件1),含接收转入学生人数、接收条件、考核方案、咨询电话、材料接收时间和地址等内容。
(二)转专业报名
5月26—30日,学生填写并提交《江苏海洋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申请审核表》(附件2),经所在学院审核并签署意见,将申请表及相关材料提交拟转入学院,材料接收地址及联系方式详见各学院转专业实施方案。
(三)转入学院考核
6月1—30日,各学院根据经学校审定的转专业实施方案,完成对申请转专业(转入)学生的考核,并向学生公布考核结果。
7月1日,经转专业考核后被录取的学生,须前往转入学院进行转专业录取确认,确认是否同意转入相应录取专业,并在转专业申请表的确认栏签字确认。被多个专业考核录取的学生,最终只能确认1个转专业录取专业。
7月2日,各学院确定转专业录取学生名单并编班,填写并提交《拟同意接收转专业学生信息汇总表》(附件3)。
(四)学校审定
教务处汇总各学院拟同意接收转专业学生名单后,提请校转专业领导小组批准后,将对转专业学生名单进行集中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发文公布转专业学生名单,各学院组织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办理转专业手续。逾期不办理者视为自动放弃。
五、具体要求
(一)各学院成立转专业工作小组,结合专业教育,做好本科生转专业宣传、报名、审核、考核和录取等具体工作,要求学生在充分了解专业情况并与家长沟通后,参考公布的各专业接收转入学生人数进行报名,慎重考虑,理性选择。
(二)申请转专业学生所提交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属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获批转专业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转专业录取资格,退回原专业学习,并视情节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三)经批准转专业的学生,于2025-2026-1学期转入新专业学习。学生转入新专业后,执行新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按新专业年级的学费标准缴纳学年学费和学分学费。
(四)经批准转专业的学生,转入学院根据其课程修读情况决定学生是否降级,指导学生提前做好学业规划,合理制定课程修读计划;转专业学生的课程学分认定工作按学校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五)转专业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转专业政策制定、申请与审核、考核与录取等环节受学校监督。
六、材料报送
请各学院认真组织转专业工作,于7月2日前将《拟同意接收转专业学生信息汇总表》(附件3)电子版和加盖学院公章的纸质版报送至教务处学籍科。
附件:1. 2025年各学院本科生选拔性转专业实施方案
2. 江苏海洋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申请审核表
3. 拟同意接收转专业学生信息汇总表
校长办公室
2025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