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专业开设学院:
根据《江苏海洋大学微专业实施管理办法》(江海大教〔2023〕14号),现开展微专业修读证书授予资格审核及发放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及要求
1. 2023年入学微专业的学生对照微专业培养方案,查看本人学业完成情况,如已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且获得相应学分,填写《江苏海洋大学微专业修读证书申请表》(附件1)提交至微专业开设学院。
2.学生需提交一张2寸蓝底证件照,照片格式参照毕业生图像采集照片,以免影响修读证书的证明效力。照片背面需注明学号、姓名、班级、出生日期(年月日)。
二、授予资格审核
微专业开设学院审核学生是否已修读完微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且已获得相应学分,并填写《江苏海洋大学微专业修读证书授予资格审核汇总表》(附件2)。
三、时间安排
1.学生于6月11日前向微专业开设学院提交《江苏海洋大学微专业修读证书申请表》(附件1)。
2.微专业开设学院于6月16日前完成审核工作,将附件2的电子稿和纸质稿报教务处教务科,提交附件2纸质材料时请附学生微专业课程成绩单。
四、微专业修读证书发放
微专业修读证书由教务处统一制作,微专业开设学院组织发放,发放时间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