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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选派2023级优秀本科生赴中国海洋大学等高校交流学习的通知
2025-06-13 16:48  

相关学院:

根据校际合作协议,现将选派2023级优秀本科生赴中国海洋大学、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江南大学、上海海洋大学交流学习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学生范围

1.有关专业2023级普通全日制在校本科生;

2.在校期间政治思想表现好,积极进取,品德优良,无违规违纪记录;

3.学习成绩优秀,具有较强的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无不及格课程;

4.身心健康,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和适应能力,能够圆满完成交流期间学习任务。

二、选派专业及名额

交流培养高校

选派专业名称

选派名额

中国海洋大学

水产养殖学

3人

海洋科学

2人

海洋资源与环境

2人

食品科学与工程

2人

江南大学

化学工程与工艺

1人

高分子材料与工程

1人

生物工程

2人

产品设计

1人

上海海洋大学

海洋技术

4人

食品科学与工程

4人

制药工程

2人




选派到南京信息工程大学交流的专业及人数另行通知。

三、交流期限与培养方式

1.交流学生于2025-2026学年在交流培养高校学习,培养期为一学年(三年级第五、六学期)。

2.交流培养期间,交流学生编入交流培养高校同年级相应专业班级,按照交流培养高校学生同等要求组织教学及管理。

3.交流培养期满,交流培养高校为完成学习任务的学生出具课程学习成绩单,返校后根据我校相关规定进行成绩转换与学分认定。

四、工作要求

1.有关学院根据选拔办法,组织对2023级选派专业的学生进行宣传、动员和选拔。学生提交申请前应充分了解专业情况并与家长沟通,慎重考虑。请各学院在6月23日前,将《江苏海洋大学本科生校际交流申请表》(附件1)《江苏海洋大学选派交流学生信息汇总表》(附件2)纸质版及电子稿交教务处教务科。交流学生需同时提供学生个人电子版一寸免冠证件照(JGP格式,1MB以上)。

2.教务处完成对选派交流学生的审核,经公示后,向交流培养高校推荐,确定最终选派交流生名单。

3.学院组织指导交流学生填写《江苏海洋大学校际交流本科生课程修读计划表》(附件3),签订《江苏海洋大学本科生校际交流培养学习承诺书》(附件4);并于6月27日前将《江苏海洋大学本科生校际交流培养学习承诺书》纸质稿交教务处教务科。

五、注意事项

1.交流学生本学期离校前需按学籍管理规定办理保留学籍手续,交流期满继续回原专业班级学习。

2.交流培养期间学费及住宿费,中国海洋大学、上海海洋大学交流学生按交流培养高校标准在交流培养高校报到时缴纳;江南大学、南京信息工程大学交流生学费及住宿费,需在办理学籍保留手续时预缴,学费按江苏海洋大学标准,住宿费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按江苏海洋大学标准缴纳,江南大学按照江南大学标准预缴纳。

3.交流培养期间,交流学生应按照交流培养高校要求积极参加各类教学活动及党团文体活动,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校规校纪。

附件:

1.江苏海洋大学本科生校际交流申请表

2.江苏海洋大学选派交流学生信息汇总表

3.江苏海洋大学校际交流本科生课程修读计划表

4.江苏海洋大学本科生校际交流培养学习承诺书

教务处

2025年6月13日

附件【附件1. 江苏海洋大学本科生校际交流申请表.doc已下载
附件【附件2. 江苏海洋大学选派交流学生信息汇总表.doc已下载
附件【附件3. 江苏海洋大学校际交流本科生课程修读计划表.docx已下载
附件【附件4. 江苏海洋大学本科生校际交流培养学习承诺书.doc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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