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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江苏海洋大学示范实习基地的通知
2025-10-13 16:07  

各学院:

为进一步规范我校实习基地管理,提升实习教学质量,强化产教融合、协同育人成效,充分发挥优质实习基地在人才培养中的重要作用,依据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省级大学生企业实习实训基地申报工作的通知》(苏教高函〔2024〕23号)相关精神,学校决定开展示范实习基地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与我校正式签订合作协议,连续开展实习教学活动满2年及以上,且在2024-2025学年期间承担我校学生实习任务的各类实习基地。

二、评选条件

合作基础扎实:基地依托单位(企业或机构)管理制度规范,经营状况(运行情况)和信用记录良好,近3年内无重大安全、环保和质量事故。与我校合作密切,共同制定实习计划、配备指导教师,能满足我校相关专业实习教学大纲要求。

实习条件优良:具备充足的实习场地、先进的仪器设备和完善的安全保障措施,能为学生提供真实的实践环境和充足的动手机会。近2年每年接纳我校集中实习实训学生不少于80人次,或分散实习实训不少于2批次。

育人成效显著:学生在实习期间能够将理论知识与实践技能相结合,专业素养和实践能力得到明显提升,实习考核规范有效。通过校企协同培养,基地参与学生创新创业活动、毕业设计选题,与我校共建师资队伍。

管理规范有序:基地设有专门的管理部门和管理人员,建立了完善的实习管理制度和考核评价体系,能对学生实习过程进行有效管理和指导。与我校保持密切沟通,及时反馈实习信息,共同解决实习中出现的问题。

示范作用突出:在实习基地建设、管理和运行方面具有特色和亮点,能够为其他实习基地提供借鉴和参考,具有较强的示范引领作用。

三、评选程序

各学院根据评选条件择优推荐不超过3个实习基地,并填写《江苏海洋大学示范实习基地申报书》(附件1),《江苏海洋大学示范实习基地申报汇总表》(附件2),申报需附相关支撑材料,于12月26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教务处实践科。

学校根据各学院推荐名单组织评选,并对获选的示范实习基地予以表彰。

联系人:谢恬 联系电话:15152543137(短号643137)。

附件:1. 江苏海洋大学示范实习基地申报书
2. 江苏海洋大学示范实习基地申报汇总表

教务处

2025年10月13日

江苏海洋大学教务处 2025年10月13日印发

附件【附件2 江苏海洋大学优秀实习基地申报汇总表.xlsx已下载
附件【附件1 江苏海洋大学优秀实习基地申报书.docx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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