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学校良好教育教学秩序,保障人才培养质量,根据《江苏海洋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经校学籍管理工作委员会各委员投票决定,对达到退学处理条件的本科生予以退学处理,具体情况如下:
李西洋,学号2022120565,达到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第三十条第四、第五款退学条件。
李健,学号2020121126,达到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第三十条第二款退学条件。
SOMMALA ANUSITH,学号2024620024,达到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第三十条第四款退学条件。
王成,学号2021122367,达到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第三十条第四款退学条件。
莫荣豪,学号2021122798,达到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第三十条第四款退学条件。
朱雪源,学号2022122934,达到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第三十条第四款退学条件。
马佳妮,学号2022140677,达到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第三十条第二款退学条件。
学生如对退学处理决定有异议,可在公告发布10个工作日内,向学校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提出申诉(联系电话:0518-85895057)。逾期未提出申诉或申诉无效的学生,学校将按本公告执行。
教务处
2025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