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本学期本科教学工作安排,为做好往届本科结业生申请毕业和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学生范围
2024届、2025届本科毕(结)业生。
二、结业生申请毕业
1.申请条件
已完成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和环节,取得规定学分,达到本科毕业条件的结业生,可以申请毕业,以本科结业证书换发毕业证书。
2.申请材料
学生填写《江苏海洋大学本科结业生毕业申请表》(附件1),连同身份证复印件和结业证书原件提交至原所在学院。
3.受理时间
学校正常工作日内,符合条件的往届结业生可随时向所在学院提交毕业申请材料。
4.办理周期
学生提交申请后,由学院组织审查,报学校审批。审批通过者,学校将按程序分批办理毕业证书,具体领取时间将根据当批次处理进度另行通知。
三、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
1.申请条件
已完成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和环节,满足本科毕业要求并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毕业生,可以申请学士学位。
2024届本科毕业生申请学位按照《江苏海洋大学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实施细则(修订)》(江海大〔2022〕44号)执行;2025届本科毕业生申请学位按照《江苏海洋大学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实施细则(修订)》(江海大〔2024〕101号)执行。
2.申请材料
学生填写《江苏海洋大学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申请表》(附件2),连同身份证复印件提交至原所在学院。
在校受过留校察看处分,符合学士学位申请评议条件的学生,还需填写《江苏海洋大学本科违纪学生申请学士学位评议情况登记表》(附件3),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工作流程
(1)学生申请。12月23日前,学院组织符合条件的学生提交申请,逾期不予受理。
(2)学院审查。12月26日前,请各学院认真组织毕业及学士学位申请审核工作,召开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逐一核查学士学位授予资格,并对拟授予学士学位学生名单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
(3)学校审定。12月底,学校召开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对有关材料进行评议、审定,确定授予学士学位学生名单。
四、工作要求
本项工作事关毕业生切身利益,各学院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严格按照学生原所在专业年级培养方案中规定的毕业要求及学士学位授予条件,审核往届结业生毕业申请和毕业生学士学位申请。
五、材料提交
1.毕业申请材料
请根据结业生换发证书的实际工作进度,及时提交学生的毕业申请材料、完整成绩单及《江苏海洋大学往届本科结业生申请毕业情况汇总表》(附件4)。
2.学位申请材料
请各学院于12月26日前,统一提交以下材料:《江苏海洋大学往届本科毕业生申请学位情况汇总表》(附件5)、《江苏海洋大学往届生申请学位审核情况统计表》(附件6),连同公示网站截图、学生毕业及学位申请相关材料和学生成绩单。
上述所有材料均须提交纸质版(需签字并加盖公章)。其中,附件4-6还需同步提交电子版。
联系人:高老师,电话:6111
附件:1.江苏海洋大学本科结业生毕业申请表
2.江苏海洋大学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申请表
3.江苏海洋大学本科违纪学生申请学士学位评议情况登记表
4.江苏海洋大学往届本科结业生申请毕业情况汇总表
5.江苏海洋大学往届本科毕业生申请学位情况汇总表
6.江苏海洋大学往届生申请学位审核情况统计表
江苏海洋大学校长办公室
2025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