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文件通知 
 教务新闻 
 先进典型 
  文件通知
当前位置: 首页>>文件通知>>正文
 
关于做好2025-2026-1学期期末考试巡考工作的通知
2025-12-22 14:44  

 各学院、各部门:

为进一步规范考试管理工作,严肃考风考纪,根据《江苏海洋大学本科课程考核管理实施细则(修订)》(江海大教〔2025〕10号),现将2025-2026-1学期期末考试巡考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行两级巡考制度

实行校、院两级巡考制度。校级考试巡考组由校领导、学院党政负责人和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院级考试巡考组由学院成立,落实考试巡查工作。

二、明确巡考职责

校级考试巡考组的巡考工作按各组组长总负责、巡考人员具体负责的原则进行巡考,具体分组见《江苏海洋大学2025-2026-1学期期末考试巡考安排表》(附件1);院级考试巡考组的工作由学院根据学校有关规定落实。

三、巡考要求

1.校级考试巡考组对总体考试秩序进行检查,包括考试组织、监考规范、考风考纪和考场环境等情况。参加巡考人员要准时到达负责考区,认真填写《江苏海洋大学考场巡考情况登记表》(附件2)。巡考工作结束后,各联络员将考场巡考情况登记表于当天巡考结束后报送教务处考试管理科。

2.各学院负责组织本学院学生考场的巡考工作,检查监考情况和考场纪律,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各学院部署期末考试组织工作,并将巡考安排(加盖公章的纸质版和电子版文档)于2025年12月24日之前报送教务处考试管理科备案。考场巡考情况登记表由各学院留存。

附件:

1.江苏海洋大学2025-2026-1学期期末考试巡考安排表

2.江苏海洋大学考场巡考情况登记表

教务处

2025年12月22日

附件【附件一.doc已下载
附件【附件二.doc已下载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