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本学期本科教学工作安排,为做好往届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学生范围
2024届、2025届本科毕业生。
二、申请学士学位
1. 申请条件
已完成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和环节,满足本科毕业要求并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毕业生,可以申请学士学位。
2024届本科毕业生申请学位按照《江苏海洋大学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实施细则(修订)》(江海大〔2022〕44号)执行;2025届本科毕业生申请学位按照《江苏海洋大学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实施细则(修订)》(江海大〔2024〕101号)执行。
2. 申请材料
学生填写《江苏海洋大学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申请表》(附件1),连同身份证复印件提交至原所在学院。
在校受过留校察看处分,符合学士学位申请评议条件的学生,还需填写《江苏海洋大学本科违纪学生申请学士学位评议情况登记表》(附件2),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 工作流程
(1)学生申请。6月26日前,学院组织符合条件的学生提交申请,逾期不予受理。
(2)学院审查。6月29日前,请各学院认真组织学士学位申请审核工作,召开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逐一核查学士学位授予资格,并对拟授予学士学位学生名单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
(3)学校审定。7月初,学校召开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对有关材料进行评议、审定,确定授予学士学位学生名单。
三、工作要求
本项工作事关毕业生切身利益,各学院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严格按照学生原所在专业年级的学士学位授予条件,审核往届毕业生学士学位申请。
四、材料提交
请各学院于6月29日前,统一提交以下材料:《江苏海洋大学往届本科毕业生申请学位情况汇总表》(附件3)、《江苏海洋大学往届生申请学位审核情况统计表》(附件4),及公示网站截图、学生学位申请相关材料和学生成绩单。
上述所有材料均须提交纸质版(需签字并加盖公章)。其中,附件3、4还需同步提交电子版。
联系人:高老师,电话:6111
附件:1. 江苏海洋大学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申请表
2. 江苏海洋大学本科违纪学生申请学士学位评议情况登记表
3. 江苏海洋大学往届本科毕业生申请学位情况汇总表
4. 江苏海洋大学往届生申请学位审核情况统计表
校长办公室
2026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