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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4届、2025届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工作的通知
2026-06-04 09:03   教务处

各学院:

根据本学期本科教学工作安排,为做好往届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学生范围

2024届、2025届本科毕业生。

二、申请学士学位

1. 申请条件

已完成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和环节,满足本科毕业要求并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毕业生,可以申请学士学位。

2024届本科毕业生申请学位按照《江苏海洋大学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实施细则(修订)》(江海大〔2022〕44号)执行;2025届本科毕业生申请学位按照《江苏海洋大学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实施细则(修订)》(江海大〔2024〕101号)执行。

2. 申请材料

学生填写《江苏海洋大学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申请表》(附件1),连同身份证复印件提交至原所在学院。

在校受过留校察看处分,符合学士学位申请评议条件的学生,还需填写《江苏海洋大学本科违纪学生申请学士学位评议情况登记表》(附件2),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 工作流程

(1)学生申请。6月26日前,学院组织符合条件的学生提交申请,逾期不予受理。

(2)学院审查。6月29日前,请各学院认真组织学士学位申请审核工作,召开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逐一核查学士学位授予资格,并对拟授予学士学位学生名单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

(3)学校审定。7月初,学校召开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对有关材料进行评议、审定,确定授予学士学位学生名单。

三、工作要求

本项工作事关毕业生切身利益,各学院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严格按照学生原所在专业年级的学士学位授予条件,审核往届毕业生学士学位申请。

四、材料提交

请各学院于6月29日前,统一提交以下材料:《江苏海洋大学往届本科毕业生申请学位情况汇总表》(附件3)、《江苏海洋大学往届生申请学位审核情况统计表》(附件4),及公示网站截图、学生学位申请相关材料和学生成绩单。

上述所有材料均须提交纸质版(需签字并加盖公章)。其中,附件3、4还需同步提交电子版。

联系人:高老师,电话:6111

附件:1. 江苏海洋大学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申请表

2. 江苏海洋大学本科违纪学生申请学士学位评议情况登记表

3. 江苏海洋大学往届本科毕业生申请学位情况汇总表

4. 江苏海洋大学往届生申请学位审核情况统计表

校长办公室

2026年6月3日

附件【附件1-4.doc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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