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学校良好教育教学秩序,保障人才培养质量,根据《江苏海洋大学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修订)》,经校学籍管理工作委员会各委员投票决定,对达到退学处理条件的本科生予以退学处理,具体情况如下:
王鸿宇,学号2021121688,达到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第三十条第二款退学条件。
袁瑞斌,学号2021122291,达到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第三十条第四款退学条件。
学生如对退学处理决定有异议,可在公告发布10个工作日内,向学校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提出申诉(联系电话:0518-85895057)。逾期未提出申诉或申诉无效的学生,学校将按本公告执行。
教务处
2026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