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海大〔2019〕41号
各单位,各部门:
《江苏海洋大学本科生学业预警实施办法》已经学校研究通过,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江苏海洋大学
2019年9月5日
江苏海洋大学本科生学业预警实施办法
为加强学风建设,适应学分制改革要求,有效促进学生完成好个性化学习任务,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学生学业预警是以学生的学习过程为监控目标,针对学生学习上出现的问题或危机,进行有效干预,及时提示、告知学生本人及其家长可能产生的不良后果,劝导学生纠正学习行为偏差,通过学校、家长、学生之间的沟通与协作,帮助学生顺利完成学业的一种信息沟通和危机预警制度。
第二条学业预警的内容
1.考勤预警。学生旷课累计接近或达到一定时数,及时给予预警,并告知连续旷课的后果。
2.成绩预警。一学期内出现有不及格课程以及不及格课程学分累计达到或超过一定数量者,应给予预警,并告知将会出现的后果。
第三条学业预警的等级
根据学生学习行为或结果对完成学习任务、达到个性化学习目标所产生影响的严重程度,学业预警分为蓝、黄、橙、红四个预警等级。
1.蓝色预警。学生出现旷课或必修课成绩不及格现象。
2.黄色预警。学生在学期内累计旷课达10学时及以上或不及格课程学分累计达8学分及以上。
3.橙色预警。学生在学期内累计旷课达20学时及以上或不及格课程学分累计达16学分及以上。
4.红色预警。学生在学期内累计旷课达40学时及以上或不及格课程学分累计达24学分及以上。
第四条学业预警的处理办法
1.学生处于蓝色预警状态时,相关任课教师及班主任应当及时找相应学生谈话,了解和分析出现旷课或成绩不及格的原因,给予改进建议,并在每学期结束时由各二级学院教学管理办公室及时打印学生不及格成绩通知单,由班主任负责寄送学生家长和学生本人。
2.学生处于黄色预警状态时,辅导员应当及时找相应学生谈话,了解和分析原因,给予改进建议,并要求预警学生写出书面认识,明确今后努力方向,必要时可以与学生家长沟通联系。
3.学生处于橙色预警状态时,班主任应当及时与学生家长电话联系,告知学生在校具体表现,听取家长意见;同时二级学院党委副书记或副院长应当及时找相应学生谈话,了解和分析原因,并制定有针对性的帮扶方案。
4.学生处于红色预警状态时,辅导员应当及时电话通知学生家长来校或进行家访,共同商讨帮扶方案;同时二级学院党委书记或院长应当及时找相应学生谈话,了解和分析原因,并确定专人负责帮扶。必要时报告学校领导和有关职能部门,请求参与帮扶。
5.高一级预警工作应当在低一级预警工作的基础上进行,各级各类谈话以及与家长联系情况要及时做好记录,存档备查。
第五条学生学业预警情况的查询
学生和家长在每学期期终考试及开学补考结束两周后,可以用学生用户(学号和密码)登录学校主页教务信息网,查询自己的考试(或补考)成绩和学业预警状态。
第六条学生学业预警通知单的送达
学院教务办、班主任、辅导员有义务且应该向学生家长告知学生的学业情况。对达到学业预警值的同学,教务办将学业预警通知单打印,一式三份,一份由学院留存,一份由班主任送达学生本人,一份由班主任负责寄送学生家长,学生家长签名后寄回或由学生本人交班主任,班主任收齐后统一交教务办学籍管理人员,教务办负责存档。未收到回执的,班主任要查明原因,根据情况采取重寄、电话联系、家访等形式,确保学生学业预警信息送达学生家长。
第七条学生学业预警工作的责任网络
学校通过三级预警工作网络组成学生学业预警工作系统。
1.一级工作网络是各班班主任、任课教师。他们离学生最近,了解学生最多,能及时给予学生预警监督和帮助。任课教师和班主任应当及时准确把握对所任课程或所带班级学生上课出勤和考试成绩情况,当学生出现旷课现象或出现必修课成绩不及格时,应当及时给予干预和指导。课堂考勤采用任课教师和班级干部双考勤制度,任课教师为课堂考勤第一责任人。负责考勤的班级干部在每次课下课后将考勤表交任课教师签字确认;每周五下午或在下周一上午前请班主任签字后交学院教学管理办公室。
2.二级工作网络是各二级学院管理者。各二级学院管理者对所管理范围内学生的整体状况进行把握,调动各种力量对学生进行及时的预警监督和帮助。各学院教学管理办公室应及时将学生学业预警信息汇总并及时发布和反馈,分管教学副院长为学业预警信息汇总、发布和反馈的第一责任人。学生课堂考勤预警信息每四周汇总、反馈一次,学生学习成绩每学期汇总、反馈一次。各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在接到学生学业预警信息后,应当及时进行分析,制定学业困难学生帮扶方案,由学院领导、管理部门、班主任、辅导员及任课教师按各自的职责共同做好学业困难学生的帮扶工作,学院党委副书记为学业困难学生后续帮扶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3.三级工作网络是学校的相关职能部门。相关职能部门对全校学生的整体学业情况进行把握,对一、二级网络工作给予支持和监督、考核。教务处负责对教学管理系统进行改进,以适应学生学业预警工作的要求,并负责制定学生学业预警的标准,对全校学生学业预警信息进行汇总和反馈,每学期汇总、反馈一次;学生处负责对全校学业困难学生帮扶政策的制定以及各二级学院学业帮扶工作的监督和落实。
第八条构建学业预警机制是学校学分制管理的一种必要的管理措施,也是转变学风和教风的重要举措。学校各层级领导要深刻认识学业预警工作对学生、家庭、学校和社会的重要性,以及对提高学校声誉和形象的意义。同时,学业预警工作是一个连续性、长期性、复杂性的工作,涉及到教学管理、学生管理等职能部门以及各教学单位。因此,各层级相关领导、任课教师、辅导员、班主任,应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对受预警学生在校期间的思想、学习情况进行实时动态跟踪,密切关注其变化,给予他们爱心、耐心和信心,共同做好被预警学生的转化工作,提高被预警学生的转化率。
第九条此制度由教务处会同学生工作处负责解释,从公布之日起施行。各学院应当在制度实施前制定具体实施细则,交教务处和学生工作处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