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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江苏海洋大学本科生学籍学历电子注册管理办法》的通知
2023-11-22 16:55  

 江海大〔2019〕95号

各单位、各部门:

《江苏海洋大学本科生学籍学历电子注册管理办法》已经校长办公会研究通过,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江苏海洋大学

2019年11月1日

江苏海洋大学本科生学籍学历电子注册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本科生学籍学历管理工作,保证教育教学质量,维护学生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高等学校学生学籍学历电子注册办法》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学籍学历电子注册是学校对按国家规定录取学生取得的学籍、获得的学历证书进行在线审核、电子标注、数据备案和网上查询的管理方式。

第三条我校学生学籍学历电子注册包括新生学籍电子注册、在校生学年电子注册和毕(结)业生学历证书电子注册。新生在报到入学后,学校进行新生学籍电子注册,之后每学年第一学期,须进行学年电子注册。通过学籍、学年电子注册的毕业生,在取得毕(结)业证书时完成学历证书电子注册。

第二章新生学籍电子注册

第四条新生学籍电子注册与学年电子注册和学历证书电子注册相衔接,是实现对学生学籍学历规范化、信息化管理的关键环节,是学年电子注册和学历证书电子注册的重要审核依据。

第五条新生学籍电子注册工作在新生入学后1个月内完成。新生因故不能按期报到者,应书面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不予注册学籍。

第六条新生学籍电子注册工作程序及要求

(一)新生报到后,各学院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审查合格者取得学籍,按规定及时进行学籍电子注册。审查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

(二)新生入学三个月内,学校相关部门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中发现学生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确定为复查不合格,注销学籍。复查中发现学生身心状况不适宜在校学习的,可以按照相关规定申请办理休学手续。

第三章在校生学年电子注册

第七条学年电子注册是对在校学生新学年的学籍信息进行重新标注及学习资格的认定。没有进行学年注册的学生,将不再视为我校的在校生,不纳入在校生管理。

第八条学校从学生入学次年起至毕业,每学年第一学期进行学年电子注册。学年电子注册主要包含以下内容:

(一)学籍状态:注册学籍、暂缓注册等。

(二)学籍异动:转专业、延长修业年限、休学、复学、转学、保留学籍等。

(三)学籍注销:退学、取消学籍、开除学籍、死亡等。

第九条学年电子注册在每学年第一学期开学后1个月内完成。学籍注销在学籍处理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

第四章学历证书电子注册

第十条学校颁发的学历证书,均须进行学历证书电子注册。注册学历证书分毕业证书、结业证书两种。学校颁发毕(结)业证书,需上网申报,学历证书实行即时电子注册。

第十一条学历证书电子注册信息与学历证书内容保持一致,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日期、照片;学习起止年月;专业、学制、毕(结)业、学习形式;学校名称、校长及证书编号等。

第十二条凡学年电子注册标记为“注册学籍”的学生,可为其进行学历证书电子注册。标记为“暂缓注册”“保留学籍”“休学”而未恢复为“注册学籍”的学生,不能进行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学校不予颁发毕(结)业证书。

第十三条毕业生学籍信息核对和图像采集是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工作的重要内容。各学院应按照学校统一要求,认真组织学生进行学籍信息核对和图像采集工作。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后,原则上不再更改注册内容信息。

第五章信息查询与管理

第十四条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简称“学信网”)是新生学籍注册、在校生学年注册、毕业生学历证书注册及相关信息查询的唯一网站。学生实名注册登录后,可及时查询本人学籍学历电子注册信息。

第十五条学生在校期间修改或变更身份信息的,由学生本人提供合法性证明,学校或省教育考试院审核确认后更改。因报考时输入错误,造成录取数据与报名时真实情况不符的,由招生与就业处负责受理;学生在校期间的个人身份信息需要修改的,由教务处负责受理。

第十六条学校工作人员应依法正确采集、管理和使用学生信息,不得以任何非法形式展示或公布学生身份信息。

第六章附 则

第十七条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其他相关文件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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