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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海洋大学关于印发《江苏海洋大学智慧教室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2023-11-23 09:17  

江海大教〔2020〕10号

各单位、各部门:

《江苏海洋大学智慧教室使用管理办法》已经学校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江苏海洋大学智慧教室使用申请表

江苏海洋大学

2020年7月10日

江苏海洋大学智慧教室使用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智慧教室是基于物联网技术、云计算技术和智能技术等建设的新型教室。为充分发挥智慧教室的使用功能,提高智慧教室的使用效率,更好地服务师生,促进教育教学改革,结合学校实际,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除学校明确规定归属相关学院或部门管理的教室外,智慧教室均由教务处统一调度安排,信息化处负责智慧教室的使用培训、日常管理、技术保障和设备维护。

第二章 使用范围

第三条智慧教室的使用,原则上以满足任课教师基于教学资源库等应用的信息化教学,以及有充分师生互动要求的课程教学为主。

第四条本校教师有录课及在线开放课程视频资源建设需求的,经批准可以使用智慧教室。

第三章 申请程序

第五条为提高教室使用效率,智慧教室不纳入排课管理,原则上按照课表节次以临时借用的方式安排使用。未经教务处批准,任课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使用。

第六条申请使用智慧教室,申请人须提前2个工作日通过办公系统发起工作流,在线填写《江苏海洋大学智慧教室使用申请表》,经所在单位同意后,由教务处、信息化处审核办理。

第四章 使用要求

第七条初次申请使用智慧教室的教师,原则上必须参加由信息化处组织的相关培训。

第八条教师使用智慧教室应充分做好课前准备,在信息化处工作人员的指导下事先熟悉教学设备的使用方法、安装教学软件等,如有特殊需求,须提前说明。

第九条教师使用智慧教室应严格遵守设备操作规范,不得在计算机上擅自安装、卸载系统软件,不得更改设备参数等;使用过程中如果遇到设备故障,应及时通知信息化处工作人员处理;课后要及时将桌椅归位,关闭各类电子设备。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条本办法由教务处和信息化处负责解释。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学校教室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附件【附件 江苏海洋大学智慧教室使用申请表.doc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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