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海大〔2023〕134号
各单位、各部门:
《江苏海洋大学劳动教育实施方案(修订)》已经校长办公会研究通过,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江苏海洋大学
2023年11月20日
江苏海洋大学劳动教育实施方案(修订)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大中小学劳动教育的意见》(中发〔2020〕7号)、教育部《大中小学劳动教育指导纲要(试行)》(教材〔2020〕4号)精神,充分发挥劳动教育育人功能,引导学生牢固树立正确的劳动价值观,崇尚劳动、尊重劳动、热爱劳动,全面提高学生劳动素养,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立德树人,坚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把劳动教育纳入人才培养全过程。紧密结合经济社会发展趋势,遵循学生成长规律,积极探索具有我校特色的劳动教育模式。注重教育实效,实现知行合一,以劳树德、以劳增智、以劳强体、以劳育美,以劳创新,引导学生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正确的育人导向。坚持党的领导,围绕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着力提升学生综合素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把准劳动教育价值取向,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劳动观,崇尚劳动、尊重劳动,增强对劳动人民的感情,报效国家,奉献社会。
(二)遵循高等教育规律。劳动教育应结合学科专业特点,注重创新创业,重视新知识、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应用,创新性地解决实际问题,强化实践体验,让学生亲历劳动过程,提升育人实效性。
(三)体现时代特征。适应科技发展和产业变革,针对劳动新形态,注重新兴技术支撑和社会服务新变化。深化产教融合,改进劳动教育方式。强化诚实合法劳动意识、公共服务意识和安全环保意识,培养科学精神,提高创造性劳动能力。
(四)强化综合实施。拓宽劳动教育途径,整合学校、社会各方面力量,统筹利用校内外各方资源,组织学生深入实践基地、乡村、工厂、社区等,参加生产劳动和服务性劳动,形成协同育人格局。
(五)坚持因地制宜。根据学校实际,结合连云港在自然、经济、文化等方面条件,充分挖掘行业企业等可利用资源,采取多种方式开展劳动教育。
三、总体目标
通过劳动教育,使学生理解和形成马克思主义劳动观,牢固树立劳动最光荣、劳动最崇高、劳动最伟大、劳动最美丽的观念;培养勤俭、奋斗、创新、奉献的劳动精神,养成良好的日常生活劳动、集体劳动、公益劳动习惯和勤俭节约的良好生活习惯;具备胜任专业工作的劳动实践能力、较强的创新创业能力以及在劳动实践中发现新问题和创造性解决问题的能力。
四、工作措施
在本科人才培养方案中设置“劳动教育”必修课程,共2学分,包括劳动教育理论和劳动实践两部分。构建“1+N+X”劳动教育课程体系,学生通过参加形式多样的劳动教育和实践活动,取得相应学分。
(一)1门劳动教育必修课
以全校性公共必修课“工程训练”为主要依托,系统开展劳动知识和劳动技术教育。系统学习劳动文化知识,掌握劳动实践技能,深刻理解马克思主义劳动观和社会主义劳动关系,磨练意志品质、激发创造力、促进身心健康和全面发展。
(二)N门劳动教育通识课
1.日常性劳动
立足个人生活事务处理,结合开展新时代爱国卫生运动,聚焦宿舍内务劳动,加强宿舍文化建设,定期开展宿舍内务检查,评选表彰最美宿舍、文明宿舍,促进学生养成良好卫生习惯。组织开展食堂、实验室、教学楼、图书馆等场所的义务劳动,在集体劳动中提升个人生活技能。
2.服务性劳动
通过“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青年红色筑梦之旅”“三下乡”等社会实践活动,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和奉献精神。依托校内社团、专业学会等,围绕社会调查、科技扶助、文化宣传、法律宣传、义务支教、环境保护等内容开展社会实践活动,让学生在社会大舞台中经风雨、见世面、长才干、做贡献。利用朋辈互助、关爱老教师、赛会服务等校内外志愿服务平台和社区、街道、敬老院、福利院等校外公共服务资源,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培育学生责任担当和乐于奉献的劳动品质。
3.技能类劳动
结合专业特色,以拓展学生专业动手能力、操作能力为目的,开设手工劳动类、科技劳动类、创意劳动类、拓展劳动类、职业规划类等与学生职业发展密切相关的劳动技能课程,培养学生掌握基本劳动知识和实用的、贴近生活的劳动技能,增强劳动教育吸引力,全面提升学生综合素养。
4.劳动文化体验
打造“崇尚劳动”的校园文化。发挥五一劳动节、农民丰收节、国际志愿者日等节日的教育功能,开展劳动主题教育活动。开展行业专家、劳模代表、非遗传承人、优秀毕业生等劳动榜样人物进校园活动,组织劳动技能和劳动成果展示,深入解读劳动意义、工匠精神,让学生近距离接触劳动模范,聆听劳模故事,观摩精湛技艺,感受并领悟勤勉敬业的劳动精神,争做新时代的奋斗者。
(三)X门劳动教育融入式课程
1.劳动教育融入理论课程
以“思想道德与法治”“中国近现代史纲要”“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等思政课为载体,加强马克思主义劳动观、价值观教育,使大学生理解劳动精神是社会主义事业发展的基本力量。在专业课程教学中,强化本专业劳动伦理和劳动发展趋势教育,构建具有本专业特色的劳育价值体系。同时,注意加强专业教育中劳动知识的传授和劳动技能训练,引导学生重视新知识、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应用,提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让学生在学习专业知识的同时提高劳动素养。
2.劳动教育融入专业生产实践
把劳动教育有机融入专业教育、创新创业教育,不断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重视发挥各门课程劳动教育功能,结合专业实习实践,面向产业新业态、劳动新形态开展生产劳动和服务性劳动,强化学生劳动品质培养。积极支持和指导学生参加科学研究、技术发明、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学科竞赛等创造性劳动实践活动,创造有价值的物化成果,促进劳动技能掌握、态度养成、能力发展的有机统一。
(四)探索劳动素养评价制度
将劳动素养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以劳动教育目标、内容要求为依据,将过程性评价和结果性评价结合起来,依托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开展劳动教育过程监测与记实评价,发挥评价的育人导向和反馈改进功能。把劳动素养的评价结果作为衡量学生全面发展情况的重要内容,作为评奖评优的重要依据。
1.平时表现评价
劳动教育理论学习的评价主要依据课程考核成绩;劳动教育实践活动评价采取全过程、全覆盖的考核方式,项目发起单位要关注学生在劳动教育实践活动中的实际表现,如实记录各类型劳动教育实践活动情况。
2.学年综合评价
每学年结束时,依据该学年的目标和内容,对本科生的劳动观念、劳动能力、劳动精神、劳动习惯和品质等劳动素养发展状况进行综合评定。建立诚信机制,实行写实记录抽查制度。对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取消该项目认定的劳动教育学分,并在评优评先评奖方面一票否决,性质严重的应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3.开展本科生劳动素养监测
将学生劳动素养监测纳入学校本科教学质量评估。学校团委应定期组织开展关于本科生劳动素养状况调查,注重本科生劳动观念、劳动能力、劳动精神、劳动习惯和品质等的监测。发挥监测结果的示范引导、反馈改进等功能。
(五)“劳动教育”学分认定
1.学分认定标准
学生在校期间必须修满“劳动教育”课程2学分,方可毕业。“劳动教育”课程学分认定标准如下:
表1 江苏海洋大学本科生“劳动教育”课程学分认定标准
模块 |
类型 |
满足条件 |
学分认定标准 |
模块认定总学分 |
备注 |
劳动教育必修课(1) |
工程训练 |
成绩合格 |
0.2 |
0.2 |
由工程训练中心提交成绩单认定学分。 |
劳动教育通识课(N) |
日常性劳动 |
学生个人生活事务 |
宿舍检查评定为A级 |
0.2 |
1.3-1.8 |
由学生处提供评定结果认定学分。每学期认定1次。 |
宿舍检查评定为B级 |
0.1 |
文明宿舍建设 |
最美宿舍、文明宿舍等评比获奖 |
0.1 |
由学生处提供评比结果认定学分。每年认定1次。 |
校园环境美化 |
通过PU平台报名参加,表现良好,完成相关劳动任务。 |
0.1 |
由项目发起单位提供学分认定的学生名单。 |
家庭劳动 |
完成相关家务劳动。 |
0.1 |
学生提交自证材料及不少于500字劳动项目说明。由学院认定,认定总数不超过2次。 |
服务性劳动 |
社会实践 |
通过PU平台报名参加,表现良好,完成相关劳动任务。 |
0.1 |
由项目发起单位提供学分认定的学生名单。 |
公益劳动 |
0.1 |
志愿服务 |
0.1 |
学生个人参加的服务性劳动 |
表现良好,完成相关劳动任务。 |
0.1 |
学生提交自证材料及不少于500字劳动项目说明。由学院认定,认定总数不超过2次。 |
技能类 劳动 |
手工劳动类 |
成绩合格 |
0.1 |
由项目发起单位认定。 |
科技劳动类 |
成绩合格 |
0.1 |
创意劳动类 |
成绩合格 |
0.1 |
拓展劳动类 |
成绩合格 |
0.1 |
职业规划类 |
成绩合格 |
0.1 |
劳动文化体验 |
五一劳动节等主题日活动 |
通过PU平台报名参加,表现良好,完成相关劳动任务。 |
0.1 |
由项目发起单位提供学分认定的学生名单。 |
劳模报告会等 |
通过PU平台报名参加,撰写心得体会。 |
0.1 |
学生提交现场照片、不少于500字心得体会。 |
劳动教育融入式课程(X) |
专业生产实践 |
教学计划外的实习实训、专业服务等学科实践劳动 |
表现良好,完成相关劳动任务。 |
0.1 |
0-0.5 |
由项目发起单位认定。 |
学生个人参加专业生产实践 |
表现良好,完成相关劳动任务。 |
0.1 |
学生提交自证材料及不少于500字劳动项目说明。由学院认定,认定总数不超过2次。 |
素质拓展学分(A类) |
学生超额完成的素质拓展学分(A类)可进行学分转换。 |
A类学分1分=劳动教育学分0.1分。最多可获得0.3分。 |
说明:
1.表1中“学分认定标准”是指完成每门课或每项活动可认定的学分。
2.学校鼓励各单位结合本单位业务基础与特色,挖掘本单位劳动教育资源,积极申请各类劳动实践项目,经劳动教育实践中心审核同意后立项,以满足学生劳动教育需求。
2.学分的认定程序
“劳动教育”课程学分认定,采用项目发起单位统一申报和学生本人自主申报相结合的方式。材料经项目发起部门或学院审核通过后,计入学生劳动教育学分。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在校党委统一领导下,成立江苏海洋大学劳动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安排劳动教育各项工作。形成多职能部门联动、各学院具体落实推进的工作格局。教务处负责指导和落实教学计划内相关课程融入劳动教育内容的事宜;教学质量管理处负责制定劳动素养评价标准;团委、学生处、劳动教育实践中心、各学院及相关部门定期通过PU平台发起劳动实践活动并认定该项目劳动教育学分。
(二)强化督查检查
校党委定期听取劳动教育工作情况报告;建立定期督查机制;开展劳动教育质量监测,强化反馈和指导;强化督查考核,以督查促落实,以督查促整改,确保决策部署落实到位;加强劳动课师资建设,明确劳动课教师管理要求,保障劳动课教师在绩效考核、职称评聘、评先评优、专业发展等方面与其他专任教师享受同等待遇。对弘扬劳动精神方面表现突出的个人和集体进行表彰奖励。
(三)保证经费投入
多渠道筹措资金,设立劳动教育工作专项经费,用于工作涉及的教材编写、课题研究、人才培养、活动支出和系统研发等,经费项目要纳入学校年度经费预算管理,严格操作程序,做到专款专用。
六、其他说明
(一)各学院在新生入学时应组织学生认真学习学校有关劳动教育相关要求,积极开展宣传指导,引导广大学生充分认识劳动教育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积极参与,步步落实。
(二)每学期开学两周内,各学院、团委、学生处等部门拟定本学期劳动教育项目计划报劳动教育实践中心,经审核后,统一公布实施。
(三)各学院每学期初全面核查一次学生劳动教育学分获得情况,及时预警并采取积极措施;毕业前一学期,认真审核学生在校期间取得的劳动教育学分,并作为毕业资格审查内容。
(四)本实施方案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五)本实施方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之前发布的《江苏海洋大学劳动教育实施方案》(江海大〔2020〕176号)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