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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江苏海洋大学产业学院建设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
2025-11-18 10:39  

江海大〔2025〕121号

各单位、各部门:

《江苏海洋大学产业学院建设管理办法(修订)》已经校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江苏海洋大学

2025年11月7日

江苏海洋大学产业学院建设管理办法(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全面落实《现代产业学院建设指南(试行)》(教高厅函〔2020〕16号)、《江苏省教育厅关于推进本科高校产业学院建设的指导意见》(苏教高〔2020〕1号)和《江苏普通本科高校深化产教融合工作方案》(苏教高函〔2024〕15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深化产教融合,促进教育链、人才链与产业链、创新链有机衔接,结合学校实际,修订本办法。

第二条面向江苏省海洋强省建设和“1650”现代产业体系,以区域经济发展和产业升级需求为导向,依托优势专业,致力于打造产学研基础坚实、产教联动深入、校企合作办学成效显著的示范性产业学院,推动专业交叉融合,促进资源与成果共建共享,培养高水平复合应用型人才。

第二章 建设原则

第三条产学合作,育人为本。产业学院建设必须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立足人才培养,创新办学机制,构建高校、地方政府、行业、企业互相协作、优势互补、资源整合、开放共享的协同育人体系,形成区域教育与产业深度融合、联动发展的新局面。通过产业学院建设,促进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建设落地见效,支撑和引领产业发展。

第四条面向需求,服务产业。产业学院建设必须发挥学校科技和人才优势,以产业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为导向,以国家、省、校一流专业为骨干,建立紧密对接产业链、创新链的应用性学科专业体系。要推动多专业交叉融合,建设高水平产学研合作平台,全面提升人才与科研供给质量,有效化解人才供需结构性矛盾。

第五条打破壁垒,融合发展。产业学院建设必须提升学校支撑和服务区域产业发展所需的新技术、新产品、新业态的能力,积极探索跨业界、跨学科、跨专业整合教学资源,打破学科专业壁垒,打造应用性交叉学科专业,构建贴近新兴产业、契合行业标准、突破专业界限、产学研深度融合的应用型人才培养共同体。

第六条共商共管,共建共享。产业学院建设必须充分发挥学校、地方政府、行业、园区、企业等多元办学主体的作用,明确各方权利与义务,推行共同管理、共建专业、共设基地、共组团队、共享资源、共创成果、共育人才、共担责任,实现多方共赢、互惠互利。

第三章 产业学院的设立

第七条产业学院由学院或研究机构与地方政府、行业、企业等双方或多方共同发起,形成相应的产业学院章程、建设方案、合作协议等。产业学院建设申请材料经过论证符合产业学院建设的目标、原则和内容后,提交校长办公会审议。获批后,产业学院按照经批准的章程或建设方案等相关制度运作。

第八条产业学院实行双挂牌制,学校授予校内发起单位产业学院牌匾,授予校外合作单位产业学院共建单位、产业学院联合实验室(研究中心)或江苏海洋大学校外实习基地牌匾。

第四章 建设任务

第九条学校鼓励各学院、科研机构,根据建设目标和建设原则,携手行业协会或行业领军企业,汇聚跨学科的专业教师团队、高水平的科研力量以及丰富的教学科研平台资源,共同构建集教学、科研、实践于一体的产业学院。建设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

(一)创新产教深度融合机制。要加快实现专业设置与产业结构、课程内容与从业能力、教学过程与生产实践、科技研发与企业技术创新的有效对接,建立行业企业深度参与学校专业建设和人才培养的新机制。按照专业对应岗位(群)的知识能力素质要求,校企联合制定专业建设方案、人才培养方案,重构课程体系、开发新型校企合作课程、更新教学内容、创新教学方式与考核方式,共同实施教育教学、共同评价培养质量。

(二)加强应用性学科专业建设。要不断完善学校专业动态调整机制,主动顺应新一轮科技革命、产业变革和新经济发展趋势,努力发展现代农业、智能制造、高端装备、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能源、新材料等产业急需紧缺学科专业,积极支持集成电路、网络安全、人工智能等关系国家战略、国家安全的学科专业建设,主动服务支撑江苏尤其是苏北经济社会发展需求。

(三)打造高素质“双师型”教师队伍。要建立校企人力资源共建共享机制,在产业学院内部设立若干企业教师岗和产业教授岗,支持企业技术和管理人才到学校任教,有计划地派遣相关专任教师到行业企业挂职工作和实践锻炼。开展校企教师联合授课,打造高素质“双师型”教学团队。建立产业学院教师工作室(坊),承担产业学院内部师资交流、培训等业务,将产业学院建设成为高素质“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的重要载体。

(四)校企共建实习实训平台。要结合产业学院建设,采取引企驻校、引校进企、校企一体等方式,与合作单位共建集实践教学、科技研发、生产实习、培训服务等多位一体的实习实训平台。将产业元素有机融入专业教学,统筹兼顾课程要素和生产要素,共同构建实践教育体系和生产性实训基地,营造真实的生产和技术开发工作环境。鼓励行业企业将技术革新项目作为大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的课题来源,安排企业导师进行全程指导,有效培养学生的创新思维、实践操作技能及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五)推进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要将创新创业教育融入产业学院专业教学内容,针对学科专业类型特点进行科学规划与系统设计,实现创新创业教育目标在素质教育、专业课程、教学评价等方面的有效融合。产业学院要与合作单位共建创新创业实践教育中心或基地,共同开发创新创业课程和教学内容,共同推进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的实施。

(六)提升学校服务地方发展能力。要深化学校与行业组织和产业龙头企业的战略合作,发挥学校科技优势和人才优势,整合各方资源,共建服务地方特色产业的技术研发中心、联合实验室,与行业企业共同开展重大应用课题研究,联合开展企业项目攻关、产品技术研发、成果转化和项目孵化等工作,共享研究成果,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提升学校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

第五章 管理运行

第十条产业学院应设立一个多方参与的理事会。理事会由学校、地方政府、行业企业等关键利益相关方组成。在理事会的架构下,实行院长负责制,院长在理事会的领导下负责学院的日常运营及重大决策。

第十一条为确保理事会的有效运作,理事会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全体会议,对学院的重要事务进行讨论和决策。在特殊情况下,理事会也可根据需要召开临时会议,以快速响应学院发展中的紧急或重要事项。

第十二条教学实施与学分认定

(一)合作双方围绕产业人才需求,按照专业对应岗位(群)的知识能力素质要求,共同制定专业建设方案、共同构建实践教学体系。校企联合制定的人才培养方案体现产教融合特色以及复合应用型人才培养要求。将创新创业教育融入产业学院专业教学体系,实现创新创业目标在素质教育、专业课程、教学评价等方面的有机融合。

(二)合作双方根据产业发展需求重构课程体系、开发新型校企课程、更新教学内容,配备专职研发团队进行线上线下课程教学资源、教材等研发,共同推进创新创业训练项目或学习实训内容的开发。

(三)创新教学模式与方法,推进项目式、案例式教学与团队学习。根据学生认知规律和接受特点,推进课程学习与实习实训相融合,配备学校和企业双导师。教学计划中安排实习实践的时间累计不少于1学年,实践教学学分不少于总学分的35%。

(四)参加产业学院的学生需按照规定修满学分。学生在产业学院学习(含实验、实习、实训等)取得的学分,按照培养目标相一致的原则,可以替代或计入其所在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所规定的以学年学分制计算的大学四年相应各阶段的相同学分。在产业学院取得的学分以其所在专业相应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按照学年学分制计算的全部学分为上限。鼓励学生以辅修学位、辅修专业的方式,系统参加产业学院的学习。

第六章 考核与评估

第十三条评估组织与标准

学校成立由校领导、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校外高校与企业专家组成的专家组,对产业学院建设情况进行评估。评估内容包括产教融合机制建设、教学资源建设、教学方法创新、产教融合实践教学、教学队伍建设、人才培养及产学合作成效等方面。评估标准见附件。

第十四条评估方式

(一)中期考核。产业学院获批建设后,学院应提交年度工作报告。学校将定期开展中期考核及年度评估。中期考核采用量化数据报送及自评总结等方式进行。

(二)期满评估。建设期满(协议到期)时,重点评估协议总体执行情况及执行效果。期满评估采用自评总结、汇报答辩、查阅教学档案和支撑材料等方式进行。

第七章 终止与退出

第十五条产业学院自发起各方签约之日起成立。存续时间由合作协议约定。发起各方在共建协议到期时一致决定不再续约或者学校与发起各方协商一致不再共建产业学院的,产业学院终止,学校收回相应的产业学院牌匾,后续工作按合作协议执行。

第十六条共建企业具有以下条件之一的,由学校收回相应的产业学院牌匾以及取消其负责人在产业学院的任职,后续工作按合作协议执行:

(一)连续两个年度评估不合格或期满评估不合格;

(二)发起单位因业务转型或内部调整等原因而申请退出的;

(三)发起单位出现严重违法、违规以及违约行为,在行业内造成恶劣影响的;

(四)发起单位不履行相应的产业学院章程或管理办法约定的。

第十七条产业学院终止后,校企双方应共同处理共同投入的资产、知识产权等敏感问题。处理方案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并明确在终止协议中。

第八章 附 则

第十八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原《江苏海洋大学产业学院建设管理办法》(江海大〔2020〕201号)同时废止。

第十九条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江苏海洋大学产业学院建设考核标准指标体系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指标说明

1.产业学院设立的基本条件(4分)

1.1 产业学院的发展定位与设立要求(2分)

1. 产业学院定位符合江苏省海洋强省建设需要和“1650”现代产业体系,建立紧密对接产业链、创新链的学科专业体系;(1分)

2. 至少依托一个专业建设点。(1分)

1.2 合作企业的资质与要求(2分)

合作企业须为独立法人,有较好的资信,运营良好,并至少满足以下条件之一:(2分)

1. 在江苏省“1650”现代产业体系中占据领先地位或为省级及以上重点研发机构;

2. 企业类型: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专精特新企业、“小巨人”企业、中央企业或国有企业等;

3. 能代表行业利益,提供行业信息与资源支持的行业协会;

4. 在教育、科技等领域有突出贡献,能助力产业学院发展的非营利组织;

5.与学校已有一定的合作历史与基础。

2.产业学院的管理体制及机制(8分)

2.1组织管理架构(3分)

1. 建立由学校、地方政府、行业企业等多方参与的产业学院理事会,行使产业学院重大事项决策权;(1分)

2. 设立产业学院日常运行管理机构,学校和合作企业日常管理人员分别不少于1人;(1分)

3. 具有较完善的产业学院人事、财务、岗位设置、分类管理、考核评价等相关管理制度。(1分)

2.2 产教深度融合机制(5分)

1. 建立健全行业企业深度参与产业学院专业建设与人才培养的新机制;(1分)

2. 有适应应用型人才培养的教学管理制度和运行机制;(1分)

3. 按照产业链要求吸收企业专家开展专业建设、教研活动;(2分)

4. 强化教学过程评价,探索考核评价改革。(1分)

3.软硬件资源投入及支撑条件(10分)

3.1 学校软硬件资源投入(2分)

1. 学校为产业学院运行提供必需的人力资源保障及良好的办学条件,包括相对独立的教学场所、实验室等。(2分)

3.2 合作企业软硬件资源投入(5分)

1. 合作企业应围绕产业学院教学资源开发、双师型队伍建设、实训平台建设等方面进行必要的投入;(2分)

2. 将行业最新的实验仪器设备、企业项目案例、课程资源等软硬件资源投入产业学院教育教学过程;(2分)

3. 合作企业应具备与培养规模相匹配的实践实训基地。(1分)

3.3 地方政府支持(3分)

1. 地方政府提供专项政策和专项资金支持,或为产业学院提供办学场所;(2分)

2. 地方政府深度参与产业学院建设与管理。(1分)

4.产教融合人才培养与教学改革(50分)

4.1 人才培养方案(6分)

1. 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校政企围绕产业人才需求,共同制定专业建设方案、共同构建实践教学体系;(2分)

2. 校企联合制定的人才培养方案充分体现产业发展对技术人才的新要求及应用型人才培养要求;(2分)

3. 将创新创业教育融入产业学院专业教学体系,实现创新创业目标在素质教育、专业课程、教学评价等方面的有效融合。(2分)

4.2 教学资源建设(10分)

1. 校企双方根据产业发展需求重构课程体系、开发课程模块、更新教学内容,融入企业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规范;每个专业建设5-8门校企合作开发的应用型课程;每门课程融入行业及相关企业实际问题或案例的比例不低于30%;(4分)

2.校企双方进行线上线下课程教学资源、教材、讲义等研发;出版校企共编的应用型“新形态”教材不少于2本;(3分)

3. 校企双方共同推进实习实训内容的开发。(3分)

4.3 教学方法创新(10分)

1. 创新教学模式与方法,推进项目式、案例式教学与团队学习,每个专业至少改造3-5门综合设计类实验课程;(4分)

2. 配备校企双导师,推进课程学习与实习实训相融合;(3分)

3. 教学计划中安排实习实践的时间累计不少于1学年,实践教学学分不少于总学分的35%。(3分)

4.4产教融合实践教学(16分)

1.积极探索“引企入校”“引企入教”“校企共建”等方式,共同建设企业工作室、实验室、创新基地等实习实训平台;(3分)

2.共建集实践教学、科技研发、培训服务等多位一体的实习实训平台,营造真实生产和技术开发工作环境;共建省级大学生企业实习基地;规范实习标准和流程,健全完善共建基地管理和运行机制;(3分)

3.校企共建实践教学体系,发挥产业教授岗、教师工作室(坊)作用,企业兼职教师有项目、带学生;(3分)

4. 聘任10人以上企业管理和研发人员担任学校创新创业导师,共同指导学生开展创新创业活动。行业企业将技术革新项目作为大学生创新训练和毕业设计(论文)的课题来源,实行真题真做;毕业设计(论文)选题来自行业企业生产实际比例达到80%以上,其中来自产业学院共建企业的比例达到40%;每年共同立项创新训练项目不少于10项;共同指导学生参加各类创新创业竞赛不少于2项。(7分)

4.5教学队伍建设(8分)

1. 打造高素质“双师型”教学团队,有计划地派遣相关专任教师到行业企业挂职工作和实践锻炼,专业内“双师型”教师比例不低于80%;(2分)

2.培育和引进行业权威、领军人才等共同担任专业带头人2人;支持企业技术和管理人才到学校任教;设立产业教授岗;(3分)

3. 合作企业拥有相关专业方向的师资团队,企业师资数量应与学生培养规模匹配(生师比≤16:1);(3分)

5.产教融合科技研发与社会服务(12分)

5.1产教融合科技研发平台(6分)

1.共建服务地方特色产业的技术研发中心、联合实验室等,有效支撑应用型人才培养;(2分)

2.以科研支撑教学,支持本科生参与科研活动,将产业发展成果、研究成果及时引入专业教学内容;(2分)

3.组织开展产学研合作的理论与实践研究,促进产学研合作可持续发展。(2分)

5.2产教融合科技研发成果(6分)

1.联合开展企业项目攻关、产品技术研发、项目孵化和成果转化等工作,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每年开展项目研究不少于3项,并实现成果转化;(3分)

2.加强与行业企业的应用课题研究,探索先进技术辐射扩散和产业化新途径,提升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3分)

6.人才培养成效(16分)

6.1 教育教学成果(8分)

1. 有省级及以上教育教学改革成果;(2分)

2. 有教育部产学合作或“四新”研究与实践项目立项及成果;(2分)

3. 有省级及以上教改项目立项及成果(含省级以上人才培养基地);(2分)

4. 有省级及以上一流课程和优秀教材(校企联合开发)等教学成果。(2分)

6.2 人才培养质量(8分)

1.学生创新创业比例位列各专业前5;(2分)

2.学生学科竞赛参与率不低于80%、获奖数位列各专业前10;(2分)

3.学生在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挑战杯”系列竞赛等各类有影响力的大赛中获奖;(2分)

4.毕业生的就业率不低于95%、留连率不低于25%;(1分)

5. 毕业生成为行业领军人物、技术骨干和中层管理人员比例高。(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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